7月26日,
新黄河记者从济南交警获悉,
即日起开展“文明2021-7号”行动,
又名“净窗行动”,
时间持续至8月31日。
行动重点
◆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喷涂标识、广告,粘贴标识、广告)。
◆ 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 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
车辆改装有限度,
切不可逾越法律的红线。
记者了解到,
以下几种情形可以进行变更,
但是机动车所有人,
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改变车身颜色的;
更换发动机的;
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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